400-926-9700
当前位置:首页 -> 升级历史 -> V2016G_190411 [更新日期:2019-04-12]
V2016G_190411 [更新日期:2019-04-12]
  来源:本站  加入时间:2019/4/12 17:07:32  浏览次数:

升级内容:

根据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》(津住建建市函[2019]42号)精神,软件进行升级。

  (1)新建文件时,增加“一般计税方法9%”。
  (2)“计税方法转换”操作中,增加“一般计税方法9%”。
  (3)一般计税方法下,读取《天津工程造价信息》数据文件时:2018年4月份及之前月份材料价格按照17%和11%进行除税;2018年5月份及之后2019年3月份及之前月份材料价格按照16%和10%进行除税;2019年4月份及之后月份材料价格按照13%和9%进行除税。


[前一页] [1] [后一页]
津公网安备 12010402000936号 津ICP备14004562号-1
     ©2002-2020.JIANJING Technology Co.Lt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