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级内容:
根据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》(津住建建市函[2019]42号)精神,软件进行升级。
(1)新建文件时,增加“一般计税方法9%”。 (2)“计税方法转换”操作中,增加“一般计税方法9%”。 (3)一般计税方法下,读取《天津工程造价信息》数据文件时:2018年4月份及之前月份材料价格按照17%和11%进行除税;2018年5月份及之后2019年3月份及之前月份材料价格按照16%和10%进行除税;2019年4月份及之后月份材料价格按照13%和9%进行除税。